房號 |
定價 |
平日 (日~五) |
假日 (六) |
特定假日 (連續假日) |
102.121.122.108 景觀2人房 |
4200 |
2800 |
3800 |
4200 |
105.106 .201 景觀4人房 |
5600 |
4000 |
4800 |
5600 |
202 景觀6人房 |
7200 |
5400 |
6600 |
7200 |
103.107 闔家6人房 |
8500 |
6500 |
7500 |
8500 |
☀備註☀
1.電話預訂,並留下姓名及連絡電話。
2.請於訂房之日起 24hrs內,將訂金匯入指定帳戶。(訂金為房價的二分之一)
3.請於匯款後,來電049-2803768 或 line 告知匯款帳號末5碼.
匯款資料:
郵局代號 700
帳號 014-140-7050-8136
戶名:蔣碧珠
訂房後 先付房價一半(訂金)
以上如有匯款煩請務必來信或來電確認
優勝美地景觀民宿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
☀訂房需知☀
◆ 貼心叮嚀
1.為維護住宿品質,室內請勿吸菸。
2.為環境及安全起見,請勿於房內烹煮。
3.房間超出限住人數,加床 800/人。
◆ 訂房須知
1.特定假日(春節,中秋,聖誕,元旦及連續假日)依實際定價。
2.提供活力早餐。
3.進房(Check in) PM 3:00以後。
4.退房(Check Out) AM 11:00以前。
◆ 訂房程序
1.請您電話預訂,並留下姓名及聯絡電話。
2.在訂房之日起 24hrs內,將訂金匯入指定之帳戶。(訂金為房價的二分之一)
3.將匯款收據註明訂房日期、姓名並傳真至本民宿,訂房程序始成立。
4.若訂金未能按時匯入、未傳真匯款收據,電話預訂之房間將自動取消。
5.訂房者須於入住當日下午8:00前check-in。若有特殊情形,請來電告知到達時間。
◆ 取消訂房注意事項
甲方(消費者)解約時,得要求乙方(業者)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:
一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 14 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 100 %。
二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 10 至 13 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 70 %。
三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 7 至 9 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 50 %。
四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 4 至 6 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 40 %。
五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 2 至 3 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 30 %。。
六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 1 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 20 %。
七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。
八、不可歸責於雙方之處理
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、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契約無法履行時,乙方(業者)應即無息返還甲方(消費者)已支付之全部費用。 但手續費用油甲方負擔
九、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個人因素,不能前來者,訂金可保留六個月。
此取消訂房規定乃依據觀光局定型化契約公告之條例相關規定為主。
◆ 訂房改期以一次為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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